- Jan 29 Fri 2010 19:32
立委找助理 徵人廣告超神秘!
- Jan 29 Fri 2010 19:32
馬上「三通」獨厚商人 政府漠視陸配人權
[2008/12/27移盟活動新聞稿]馬上「三通」獨厚商人政府漠視陸配人權十二月底,大陸貓熊「團團、圓圓」風光抵台,台灣政府一年斥資千萬餘元照顧這兩位新住民,社會媒體亦給予高度關注;而同月稍早,「兩岸一日生活圈」的「大三通」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正式啟航,在在象徵兩岸親善與密切交流之趨。然而,對比「團團、圓圓」與三通後直接受益、遊走兩岸的企業人士,長期在台灣土地上生活、付出的陸籍配偶,卻仍受「次等移民」的法律制度及充滿歧視的社會氣氛重重箝制。次等移民、三等公民卑微的訴求是與外配一致從中國大陸嫁來台灣、在這塊土地生活的陸籍配偶總數已超過二十五萬,她們在台灣的處境卻有如次等移民、三等公民。東南亞籍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規範於「入出國及移民法」,陸籍配偶則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白紙黑字的法律上即有諸多不對等規範,例如陸籍配偶平均需要等候十年以上才能取得公民身份,比起外籍配偶四年即可歸化,有明顯差距。再者,由於台灣固有的政治處境、歷史記憶、廣為傳述卻不盡真實的刻板印象,台灣社會中部分對陸籍配偶的歧視與排斥常如此顯見。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移盟成員與數位陸籍配偶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對談時,幾位陸籍配偶即娓娓道出在台生活的甘苦談。有人說,她不明白何以會成為三等公民,在來「寶島」之前,她不知曉台灣的政黨政治,她只是個希望台灣富強,也希望家鄉進步的平凡妻子。有人掛心在大陸、無法前來團聚的前婚生子女,身為母親,卻被迫必須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缺席,那是難以忍受的椎心之痛。而因為法律對陸籍配偶人權的打壓,兩岸婚姻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大陸姐妹暗夜啜泣、強吞痛苦之情事其實俯拾即是。移盟訴求修改兩岸條例馬英九落實選舉政見移盟認為,針對大陸地區人民的規範,由於兩岸政治、經濟與社會情況之種種考量,仍應維持原規定;但對於和台灣人結婚、嫁來台灣的陸籍配偶則應予放寬,才可能保障陸籍配偶在台生活的基本人權。據此,移盟也提出民間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總計修正十四條,委由徐中雄等立委在立法院展開跨黨派的連署與支持。對照之下,已經送進立法院的政院版本,卻依舊罩著歧視的框架,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仍有明顯的差別待遇,而移盟版本在人權保障上,更可能全面性地解決陸籍配偶的居留、工作、繼承、家暴、社會福利等相關問題。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台北賓館前,移盟與姊妹們透過記者會與行動劇表達陸籍配偶的血淚心聲,呼籲執政者不要只重視可愛貓熊與商人利益,在台灣生活的家庭與陸籍配偶更是政府應當關注的對象!而我們的訴求事實上十分卑微:「只要和外配一樣就好了」,我們沒有忘記,馬英九總統在競選時的承諾「大陸配偶外籍配偶權益應該一致」,也一直記得,總統批評民進黨政府歧視與矮化陸配,但現在看起來,豈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我們不解,何以解除加諸在大陸配偶身上的制度枷鎖如此不易,但促成「大三通」卻可以在轉瞬之間?對比「三通」與「團團、圓圓」的風光熱鬧,大陸姊妹的血淚心聲與破落人權豈非更當被觀照與重視!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權益一致,是馬總統的承諾,移盟要求,兌現承諾!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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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9 Fri 2010 19:32
嘉義地震芮氏規模4.5 阿里山震度4級
- Jan 29 Fri 2010 19:32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與民間社福團體(終止童妓協會)攜手合作打擊網路兒童色情,偵破兒童色情光碟網站案。
民國95年07月11日內政部警政署新聞資料發稿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新聞稿1則□背景資料份 □照片 聯絡人:孔令果組長●請立即發布□請於95年07月11日發布 電話:02-27697403刑事警察局偵九隊與民間社福團體(終止童妓協會)攜手合作打擊網路兒童色情,偵破兒童色情光碟網站案。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九隊、臺北巿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二、查獲時間:民國95年7月。三、查獲地點:宜蘭縣四、查獲犯罪嫌疑人:張○○(男、26歲、宜蘭縣人)五、查獲贓證物:電腦設備、網頁資料、兒童色情光碟及調查筆錄。六、案情摘要:(一)刑事局偵九隊於今(11)日再度與終止童妓協會合作成功查獲一張姓嫌犯涉嫌在網路上架設「幼幼VCD專賣店」網站散布及販售兒童色情圖片、影片以及光碟;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網站自94年12月間開始營業,販賣內容竟以「幼幼色情圖文片」為主,並專賣幼幼VCD、幼交VCD,有小天使、小(中)學生、無毛、幼齒、大貓迷姦、幼淫惡戲系列應有盡有,相關幼幼色情片,由於每片價格僅新台幣100元,宣稱廉價質優,經營數月以來獲利不斐,單月價格販售兒童色情光碟達萬元之譜,儼然成為其主要生活依靠。警方亦正詳加清查這些「幼幼」主角是否為我國受害民眾中,寄望循線解救任何可能處於受難(害)的被害少男或少女。(二)該「幼幼VCD專賣店」網站為逃避警方查緝,均向國外網路公司申請網站及電子郵件,增加警方查緝之困難,然經本局偵九隊與臺北巿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歷經3、4個月不眠不休地透過網路埋伏、佈線偵辦,並在嫌犯可能上網期間的出現場所長期埋伏、守候、跟監後,有效鎖定一居住於宜蘭縣的張姓男子,並循線於宜蘭縣張OO住處查獲該兒童色情光碟網站,起出電腦設備及兒童色情光碟等證物。由於警方事前蒐證仔細,相關事證均指出張嫌涉案,該嫌見無法否認便坦承不諱,警方依法移請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三)網路世界情色資訊取得容易,為網路快速發展後難以避免的趨勢之一,惟世界各國對於兒童色情查緝仍十分嚴格,並經常跨越國界的藩籬,攜手合作,且法令制定相對嚴格;身為網路地球的一員,我國警方常在跨國查緝網路兒童色情行動中,貢獻一己之力。即使嫌犯利用國外網站經營不法行為,刑事局偵九隊已累積近十年的網路追緝經驗,有把握能將任何藏身於國內的不法之徒揪出,利用一些微妙的電腦稽核紀錄追查技術,揪出才在網路主機背後的不法嫌犯。(四)時值暑假,青少年上網人數及時數遽增,沈迷網路交友或線上遊戲之現象時有所聞,常有青少年因網路交友,遭網友誘騙離家,甚至性侵之案例,警方計畫執行專為輔導青少年「春風專案」,針對青少年流連網咖及其他場所之現象加以輔導;各民間社福團體如終止童協會等,也加強宣導青少年正確使用網路的觀念,並上網監看不當資訊如兒童色情等,提供給警方以進行偵辦,共同維護網路正常運作;警方也進一步呼籲家長於暑期期間應多注意子女上網及交友狀況,切勿讓孩子在暑假期間過度沈迷網路世界而無法自拔。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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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9 Fri 2010 19:32
遊戲場晚上10點後 未滿15歲止步
更新日期:2009/05/26 23:26 家長最擔心孩子每天上網咖,立法院三讀通過,十五歲以下上課時間和夜間十點後禁止進入電玩場,但家長反而擔心孩子跑到網咖去,有立委提議要修法將網咖也納入法條,但網咖業者擔心業績下滑。 阿成媽媽又來到網咖裡找孩子,因為今天阿成又缺課了,這也不是第一次,阿成媽媽三天兩頭常常就像這到網咖來找人。阿成的媽媽就是放不下心,就怕孩子會荒廢了學業,更是擔心在網咖裡會學壞,因為網咖裡龍蛇雜處,為了解決家長的煩惱,其實立法院剛剛三讀修正通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就是硬性規定十五歲以下的青少年,以後上課時間及夜間十點以後,不得進入電子遊戲場,而且未來也考慮,把網咖列入其中。如果法令通過,家長一定舉雙手贊成,但是網咖業者認為,現在景氣差業績不好,再多出一項規定,生意根本不用做了。 事實上,在台北縣從九十七年三月十一日起,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就已經全面禁止網咖,違規的業者將處以三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金,只是政府未來打算全面性納入,一旦法案確定,家長肯定鼓掌,業者也肯定搖頭,不過為了小孩,適當的限制恐怕是必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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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9 Fri 2010 19:32
寓言故事 :小馬過河的啟示
- Jan 29 Fri 2010 19:32
麥格納推遲交易歐寶 北汽控股贏得通用青睞
- Jan 29 Fri 2010 19:32
幹~我死定了
- Jan 29 Fri 2010 19:32
求婚
從前有一個有錢人 非常的勢利 他有一個女兒 他總認為 只有有錢人才有資格娶他女兒有一天有三個男生上門求親 這個勢利的人當然免不了要盤問一下他們的身價啦 甲就說"我有一千萬元的存款" 這個有錢人覺得很滿意 但不知道後面兩個會不會更有身價 乙就說了我有三棟洋房 又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似乎一個比一個有錢喔" 有錢人心裡想著只見第三個 穿得有一點寒酸 "他會有錢嗎??" 有錢人心裡非常的疑問 可是 說不定他深藏不露喔 於是就問第三個 "你又有什麼呢??" 那第三個人有一點緬靦的說"我有一個小孩.." 大富翁聽了 勃然大怒 都有小孩的人了 還想娶我女兒 就要叫家裡的人把這個臭小子趕出去可是那個人卻接著說"那個小孩在令嬡的肚子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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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9 Fri 2010 19:32
職業股東犯罪集團-「楊O」等6人,組合「公司禿鷹經濟犯罪組織」,涉嫌恐嚇取財上百家上市櫃公司案
調查發現以「楊○」為首之職業股東組織犯罪集團,旗下設有「春○協○有限公司、協○雜誌社」,該集團長期利用行使公司股東權益,進入公司股東會,以恐嚇及威脅之專門手段,私下向公司發言人、總經理或財務長等高層,刻意宣稱公司之財務不健全,將於股東大會嚴厲批判;形式雖為批判公司財務報表及營運狀況,實質利用杯葛議事程序之犯罪手法,強行要求各上市上櫃公司由該組織集團承包股東會紀念品、或強迫承購雜誌廣告版面,並以周年慶名義要求贙助現金,甚至直接強索鉅額現金,從中牟取暴利不法所得,長期壓榨公司正常營運!嚴重影響國內經濟秩序,造成各上市櫃公司員工之工作暨精神上壓力,甚而潛藏影響證券交易市場之正常運作。案經調查目前已有12家上市上櫃之被害公司,因不堪長期遭受該集團組織威脅及恐嚇,訴請刑事警察局偵七隊依法偵辦;經初步估計集團所牟取之不法利益約台幣數仟萬元,且不排除有上百家公司受害。職業股東橫行-儼然已經綁架了臺灣的上市公司投資人和整個市場。迫使上市櫃公司大部分公司股東會訂在六月十三日舉行(俗稱臺灣超級股東會日),可以躲掉職業股東奇襲。超級股東會日已為臺灣股市一個畸型怪象。某上市公司發言人與職業股東交手好幾年,形容這群禿鷹,多家券商股務代理經理人指出,目前最活躍的職業股東為兩位,黃姓與一位楊姓人士為首的集團,集團手下分別有20多位成員,對上市櫃公司勒索(承攬廣告、購買集團旗下公司紀念品)。刑事警察局偵七隊於去(97)年7月24日將黃姓集團檢肅到案,14位職業股東移送法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13人。本局偵七隊為本(98)年度各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即將來臨,遏阻該職業股東糾眾阻撓股東會,即於97年10月起專案小組經長達半年蒐證、跟監,掌握具體犯罪事證及集團各犯嫌行蹤後,於昨(12)日認時機成熟,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賴叔芬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七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桃園憲兵隊等單位,同步搜索「春○協○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犯嫌住處等6個處所,拘提主嫌楊O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計算業務獎金預計成交表、給予獎金金額信封、隨身碟、上市(櫃)公司聯絡人資料、檢舉上市櫃公司草稿、股東會時間明細表、財報缺失總表、公司帳冊、筆記本、財富投資雜誌、檢舉函文件、筆記本、議事手冊、指派書等資料,全案將依刑法恐嚇取財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職業股東」嚴重破壞經濟活動與金融秩序,致使公司經營不善,最後甚至可能引致倒閉收場,其所作所為幾與流氓行徑無異!為保障國內各上市上櫃公司經營權之正常行使及順利舉行股東會等活動,檢警除對開會時在場以不法手段惡意鬧事、鬧場影響合法集會之職業股東,依現行犯逮捕究辦外;警方更呼籲其他潛藏之被害上市上櫃公司在媒體披露後,勇於出面指證,勿再以花小錢消災心態,變相促成「職業股東公司禿鷹組織犯罪集團」日益坐大之危害!(受理電話:偵七隊1組02-27535122)。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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