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警察局偵九隊、電信警察隊第一及第三中隊會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犯嫌劉○宏、黃○仁及張○豪所組成的偽「檢察官」、「書記官」詐騙集團,勾結因案潛逃大陸之嫌犯王○煌所經營的臺灣詐騙電信機房,專挑臺灣各地尋找年老判斷力低的老人家行騙,半年來得手近億元,被害人數逾百人。單設籍高雄市楠梓區的一對老夫婦在短短二十天內就被該詐騙集團連續詐騙新台幣2148萬。警方經報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雯麗檢察官指揮偵辦,同步查緝詐騙電信機房及假檢察官詐騙集團,逮捕主嫌劉○宏等六人,經訊問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二)刑事警察局偵九隊與電信警察隊第一及第三中隊,追查犯嫌王○煌所經營的詐騙電信機房長達半年之久,王嫌本身因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嫌遭通緝潛逃大陸,以遠端遙控設於臺灣南部的詐騙電信機房,吸收在學犯嫌鄭○引及未成年少年的蔡○宏等人在機房內更換電話卡,以維持詐騙電話線路順暢。王嫌為躲避警方查緝,每半個月到一個月之間即要求鄭嫌及蔡嫌更換詐騙機房位置,並在屏東、高雄縣市一帶流竄。警方所查獲詐騙電信機房共設有節費器41組,除王嫌自己經營的偽冒「檢察官」詐騙集團使用外,另租給其他經營「假親友借款」及「色情援交恐嚇」等詐騙集團使用,該詐騙電信機房為目前臺灣最大宗、生意最佳者,半年來僅劉○宏「假檢察官詐騙集團」即詐騙得手近億元,被害人數逾百人。(三)警方追查王嫌所經營之詐騙電信機房期間,發現在今年八月時,由在大陸嫌犯利用王嫌所經營的詐騙電信機房,以竄改成臺北地檢署的電話號碼撥打到設籍高雄市楠梓區的戴姓老夫婦家中電話,謊稱是臺北地檢署林姓檢察官,告知被害人資料被詐騙集團冒名申設帳戶用來洗錢,大陸嫌犯所偽裝之林姓檢察官聲稱可以替被害人洗清冤屈,但需被害人先提領現金到法院保管,被害人信以為真就到銀行提錢,大陸嫌犯則指示假「檢察官」及「書記官」詐騙集團嫌犯黃○仁、張○豪等人尾隨被害人去銀行提錢,黃嫌等見被害人真有到銀行提錢後,再通報嫌犯劉○宏假扮「書記官」前往戴姓老夫婦家中取款,戴姓老夫婦在短短二十天內被劉嫌等「詐」乾畢生積蓄2148萬。警方訊問時得知嫌犯劉○宏在戴姓老夫婦遭詐騙案中,分得詐騙總金額百分之五,約新台幣一百萬元、嫌犯黃○仁及張○豪各分得百分之二,劉嫌並從中抽取百分之一作為三人的公基金後,剩餘之詐騙所得再指示黃嫌及張嫌匯往大陸。(四)警方曾多次宣導各地檢署及警察機關等公署,絕不會派遣書記官或警察人員到民眾家中收受任何款項,若再有類似案件發生,請民眾提高警覺,並利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機制多方查證,以免再次上當。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徵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ust007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