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彭○(新加坡籍)等人於95年7月間在新加坡成立陽○大帝有限公司後,迅速在印尼、馬來西亞、香港、臺灣、中國、泰國等地設立據點,自稱為陽○大帝公司國際總裁,並對外訛稱不存在的投資開發計劃招攬會員,要求會員必須繳付6300美金至7200美金成為「傳銷商」,並可獲得電子積分,且在公司網站以購買保健產品、電器等為幌招收會員,藉以獲得電子積分,復將積分換取現金或轉賣他人套利,顯涉詐欺犯行。該公司於96年11月間遭新加坡政府調查凍結資金,卻對外宣佈公司目前只是「改朝換代」,不受新加坡政府調查影響,繼續對外招收會員,持續詐騙犯行。後經新加坡商業事務調查局調查,彭○、楊○康及何○傑等人於98年2月4日經該國司法單位以詐欺罪行起訴在案。該國檢方亦透露向會員吸金高達1億8,900萬新元(約新台幣41億5,800萬元);但是商業事務調查局僅扣押到2,000萬新元(約新台幣4億4,000萬元)到3,000萬新元(約新台幣6億6,000萬元)款項。(二) 陽○大帝公司在設立臺灣分公司前入資臺中某通訊科技公司,此後彭○等人亦多次邀請世界各地近1,500名投資者到台中參訪該通訊科技公司之無線寬頻技術,然因該公司無線上網費率太貴而無法全面推廣致營運困難。彭○及該通訊科技公司負責人吳某仍於96年7月中旬在臺北市南京東路某知名飯店召開投資說明會,四處招募國人投資並招待至海外旅遊,每月尚可分得投資金額的10%為紅利,另招攬會員亦可分得碰線獎金。97年1月間臺灣分公司發放最後一次獎金紅利後,旋即於3月初關閉停止營業,讓投資者求償無門。案經告發且歷經本局數月調查偵辦,傳喚多位證人及20餘位被害人(累計投資高達新台幣1,760餘萬元),估計受害民眾高達百逾人,投入金額可能高達新台幣8千餘萬元,嚴重影響國內經濟秩序。(三) 刑事警察局偵七隊呼籲廣大投資民眾,切勿貪圖豐厚之利息,於選擇投資買賣管道時,務必要多聽、多問公司經營方式是否為銀行業者或經金管會核准特許,切勿輕信高報酬、低風險之誇示宣傳,輕易投入自己的血汗錢,投資獲利不成,反而血本無歸,10多年前「鴻源集團」非法吸金案,就是殷鑑之ㄧ。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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