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9/16 04:09 〔記者陳界良/苗栗報導〕苗栗縣鄭姓男子與已婚女同事出遊並親吻她,之後即以要告訴她先生作為威脅,要求她出來見面,涉嫌3次性侵得逞;鄭男日前又打電話,她打開手機擴音,讓先生聽到是鄭男在脅迫她,檢方昨天將鄭男起訴。被害女子20歲就從中國嫁到台灣,涉世未深,去年8月間,26歲的同事鄭男與她一起出遊,並親吻她,今年2月將她載到山區路邊,要求發生性關係,揚言若不從將把兩人出遊、親吻的事告訴她先生,並前往家中鬧事。被害女子被迫與鄭男發生性關係,不料,鄭男食髓知味,3月間又約出來性交2次;5月間鄭男又打電話騷擾被害女子,要脅一起出遊,經苦苦哀求仍無效,還恫嚇「要玩死妳」等,被害女子不堪其擾,決定向先生據實以告。隔天中午,鄭男又打電話給被害女子,被害女子按下手機的擴音功能,讓在旁的先生聽到兩人對話,確認妻子是遭鄭男逼迫,憤而報警查辦。但偵訊時,鄭男否認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僅承認有傳「對不起,我不會再找妳…」等簡訊。檢方經調閱通聯紀錄與簡訊內容後,昨天偵結,將鄭男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被害女子的先生原本也告她通姦,但考量妻子是在被逼迫的情況下與鄭嫌發生性關係,最後當庭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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