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橫跨兩岸之新興電話詐騙集團,近10年來橫行臺灣社會治安  至鉅,期間伴隨衍生氾濫著嚴重之地下通匯洗錢經濟犯罪集團!國內專辦兩岸重大詐欺集團之刑事警察局偵七隊,經長期調查發現甚多之海峽兩岸不法詐騙集團及臺商公司,皆透過以臺灣女子綽號「阿菁」、大陸女子綽號「大姊」為首之地下匯兌犯罪集團,自94年間起即將自大陸地區所賺取之詐騙贓款或臺商經營銷售利益,以此洗錢管道匯回臺灣,規避匯兌損益,  嚴重干擾金融秩序。(二)本案警方調查長達1年半餘,除完整掌握住洗錢犯罪集團之總公司外,期間更發現國內許多極具規模之臺商公司,多利用此一龐大之洗錢集團將資金或經營所得往來於兩岸間!估計利用郭○綪及郭○慶地下匯兌經濟犯罪集團洗錢之詐欺集團及臺商逾百家外,地下匯兌往來洗錢之金額近達新臺幣上億元!全案將依刑法詐欺、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三)新政府上任後兩岸間之商業往來事務更加興隆,警方許多情資顯示兩岸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企圖趁此大撈一筆,爰此勢必嚴重干擾金融秩序!刑事警察局局長黃茂穗對此甚為重視,已要求國內各警察機關大力掃蕩轄內通匯洗錢集團;警方亦藉此向民眾宣導,希望國人在媒體披露後勇於檢舉,共同打擊兩岸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以保障並促進國家之經濟秩序及發展(受理電話:偵七隊一組02-27535122)。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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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時報11/16A6版報導「Yahoo知識+代辦公司釣卡奴」一文中所稱:「立委徐中雄也指出,他近來接獲檢舉,有不肖律師,藉著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短期當義工機會,認識上門協助的卡債族,取得卡債族信任後,進而以這些卡債族當成下線,替他招攬更多想聲請更生的卡債族,他再給介紹人每人二萬元報酬,如此營利行為讓人憤怒,經他通知法扶,法扶已允諾進行調查。」本會針對以上內容提出聲明:一、日前曾有卡債族向本會反應,有代辦公司聲稱本會二位扶助律師為其顧問,可協助卡債族解決債務問題。本會目前已針對此事進行調查,當中一位律師表示該代辦公司乃假冒其名義,試圖矇騙卡債朋友,本會將持續調查該代辦業者假冒情事。二、有關中國時報所指稱之情形,經本會與徐中雄委員辦公室聯繫確認,該採訪報導記者恐有誤解,徐中雄委員辦公室意指如第一點說明之情形,為代辦業者冒名招攬生意,意圖吸引卡債族,並非如中時所稱於本會中擔任義工。三、本會同時提醒卡債族,切勿隨便聽信代辦業者之話術,應參考本會所舉辦之說明會內容,並循正常管道取得協助,才是解決債務之道。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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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女新知基金會母親節記者會新聞稿2006.05.12從一個國家願意給懷孕的母親什麼樣的保障,就可看出這個國家的文明發展程度。然而台灣母親們往往必須自力救濟。例如面對突然增加的各種支出,在財務上可能出現困難,但現行全民健保和勞工保險制度的給付項目,並無法涵蓋婦女懷孕生產所需的種種費用,包括產檢、安胎、醫療、護理和助產人員提供的保健指導、居家訪視照護等等支出,而使母親們必須自費。在醫院中,衛生署也沒有注意醫院隨意刪減護理人力的問題,一個護理人員同時要照顧好多位媽媽,無法顧及照護品質。在職場上,從懷孕到生產期間,每一位職業婦女都會擔心,在工作上得面臨可能被調職、減薪、考績不公或解雇的危險處境,有些雇主甚至不願意負擔產假期間薪資,無論是合法或非法解雇,懷孕婦女都可能要面臨失業也就失去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的窘境。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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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9/09/20 02:24徐晨縈/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徐晨縈/台北報導】紐約佳士得日前在紐約舉行秋拍,在「賽克勒中國藝術品珍藏專拍」中,共拍得328萬美元,件數總成交率達97%,金額成交率達99%,其中一件西周早期的青銅簋,成為全場拍品之冠,以36.2萬美元成交。顯示市場對中國藝術品相當青睞。據了解,該專拍中前十大成交拍品,8成買家是亞洲人,歐美收藏家僅有2位。佳士得美洲及亞洲區副主席杜超惠表示,繼今年春拍的佳績,9月紐約亞洲藝術周期間的這場專拍,顯示市場氣氛明顯好轉,且該場拍賣結果為原估價的3倍,流傳有序的中國珍罕精品持續廣受全球藏家、行家的喜愛與追捧,許多拍品的成交價皆高於原估價。除了西周早期的青銅簋以高價成交外,另一枚清朝的俏色蟬形玉佩及一對清18世紀的黃花梨方桌也拍出好成績,分別以12.8萬及9.2萬美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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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火種沒種烤肉裝熟  木炭耍冷  蛤蠣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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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強烈冷氣團南下影響,中國南方大部分地區8日都出現強降雨天氣,安徽、湖北等地還下起豪雨甚至冰雹,害不少農作物遭殃。受到強對流天氣影響,廣東西南部的陽江7日到8日出現192公釐的大暴雨;安徽全省也迎來大範圍降水,其中黃山山區還下起了冰雹;湖北襄樊等地甚至出現雷雨、大風、冰雹天氣,風力達7到8級,不少農作物和棚架都被冰雹砸得面目全非。而北方的河南、河北、京津地區從7日晚上開始也下起中到大雨,河南鄭州、許昌、駐馬店等地則下起小到中雨,局部地區還出現大到暴雨。根據天氣預報,這波降雨壞天氣還將持續3天,當局提醒重慶、貴州、廣西和廣東西南部地區的民眾要嚴防豪雨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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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高鐵/夜景 視野角度,全國第一的地方~~首次造訪的人,一定會被這夜景所吸引,一點一點如灑落凡間的星光,讓人分不清是夜燈還是星星,將餐廳蓋在山腰中,遊客可一邊用餐一邊欣賞,奔如閃電的台灣高鐵經過,伴著現場演奏的悅人音符,彷彿置身於異國,令人陶醉不已~~~地址:彰化縣社頭鄉協和村後路巷27-1號電話:04-8721022營業時間:平日:17:00~24:00 假日:11: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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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文章}NO.10這樣的法,為的是保護誰?  我的婚姻在不斷的肢體暴力,精神凌虐最後收場在他的第二次外遇。身心俱疲的在去年二月簽下離婚協議書,我在心寧上受到極大的創傷,健康也因為長期憂鬱失眠變得非常差。只有小孩的笑容是我的唯一慰藉,還好爭取到小孩的親權。我不知道記憶是幾歲開始,但是前夫施暴時,通常小孩是在場的。他似乎已經知道父母離異的事實。改姓這件事,我並不想勉強,希望等他能表達自己的意見時再改。進幼稚園登記名字時猶豫了一陣子,但還是用原來的名字。幾次參與活動,或在路上遇到小孩的同學媽媽,他們一開口就叫:X媽媽X太太…為了不讓小孩難堪,我只是反射性的問好,心裡卻非常不自在,這樣的情緒小孩感受到了。有一天,我哄他睡覺,他忽然說:媽媽,我是姓W吧,我們明天天亮就去改好嗎?我的淚在黑暗中飆了下來。心,忽然因為他的敏感及懂事,全都揪在一起了。  原來姓名條例第6條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我以為時候到了,可以幫小孩改姓了,沒想到到了戶政事務所,才發現:立法院5月通過修改民法第1059條子女姓氏修正條文,開放父母雙方得在子女出生前以書面方式約定子女姓氏。同時,也把離婚後子女改從母姓變嚴。要改從母姓,一定要父母雙方約定書。我很想切割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但這個難堪的姓氏卻如影隨形。我向戶政機關提起訴願,被駁回。到法務部長信箱陳情,甚至指名向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先生陳情,得到都是制式的回答,又建議我去內政部陳情,到內政部長信箱陳情,得到的一樣是制式的回答:要改姓就上法院。法官判定姓氏不利子女就可以改。「姓氏不利子女」,標準是什麼呢?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數,而且都是特殊到可以上報紙。  離婚後,原只想躲開傷害我的人。為了小孩我只好又去求前夫,他不斷的奚落冷笑,問我:「要我簽,你的『誠意』在哪裡?」我說:「你有什麼要求可以直接講。」他說:「誠意是看妳自己表現嘛!」表情和語氣都曖昧,我想他要的是錢吧!為了盡快結束不堪的婚姻,我沒有要求贍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等,我也沒有房子,還好娘家收容我,我還得養小孩。他怎麼也不明說到底要我有怎樣的「誠意」,最後不歡而散,只拋下一句:「你別想了,我絕不可能簽的。」  離婚後有親權的媽媽,不能替小孩改姓?這個法究竟保護的是誰?有多少對離婚是喜劇收場?要簽一紙姓氏更改協議書,是要這些無權無勢的單媽再度被踐踏嗎?小孩有著一個讓人想到就心痛的姓,將來在家中,也只有他的姓和其他人不同,對他的心理會有多大的影響?單親媽媽,繼親爸爸三天兩頭要被別人冠上錯誤的姓氏,真是情何以堪!這對一個家庭的影響有多大,立法者可以想想嗎?  新法之精神,是基於小孩姓氏從此是兩人互相約定而成,「子女的姓氏屬父母的權利之一」,因此嗣後要更改,亦需兩人都同意。但新法實施之前小孩的姓氏,是根據舊民法「子從父姓」,直接就決定了。當時單媽們沒有「權利」約定小孩之姓氏,為何現在還需檢具「父母約定書」更改姓氏?是否應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精神,在新法實施前已遵循舊法登記姓氏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憑據證明「離婚」且「擁有親權」就可改姓?而且姓名條例第六條於92年公布實施後,原本單媽們及小孩享有可改姓之權利,而民法於96年5月修正有關子女改姓之相關規定卻剝奪了單媽們及小孩原來依法享有的權利,不應該因為法律一夕之間改變而剝奪人民既有的權利,至少應該有一個公告緩衝期,讓人民有機會去行使原有的權利才對,否則就違反了人民對政府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  這段時間,我感謝永遠支持我的父母,所以我還能在這裡寫這篇文章。相信更多無助的單媽在暗處為了更現實的問題哭泣。只希望立法者,能多體諒單親媽媽的辛苦,不要再用為德不卒的民法1059條,榨乾弱勢的我們。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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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5日,17歲的李維(化名)到洪山區新安錢村某理髮店理髮。做完造型後,李維覺得“不夠帥”,又要求造型師重新做一遍。此後,他仍不滿意,便不想給錢。在店家的堅持下,李維還是給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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