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14)日本署刑事警察局循金門協議「馬尾─馬祖」管道,共遣返潛逃藏匿於大陸地區之我國刑事(通緝)犯18人,由於近來不少我國刑事(通緝)犯藉由逃匿大陸地區以躲避司法審判,甚至在大陸地區繼續犯案,行為十分囂張,經過多年來之努力,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執行遣返成效不斐,有效嚇阻犯罪者僥倖潛逃之心態。有關本日遣返嫌犯相關涉案資料如下:(一)陣O昌涉嫌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案,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二)任O欽涉嫌詐欺、侵占案,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三)黎O宇涉嫌竊盜案,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四)黃O陽涉嫌毒品案,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五)傅O榮涉嫌擄人勒贖案,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六)翁O?涉嫌毒品案,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七)吳O發、謝O凱等2人偷渡潛逃出境,因非法入境罪嫌遭大陸公安逮捕遣返,交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法裁處。(八)翁O駿、趙O豪、呂O戎、盧O典、楊O達、陳O龍、陳O峰、黃O信、葉O?、吳O洛等10人因電信詐欺罪嫌遭大陸公安逮捕遣返,本署刑事警察局將清查有無涉及我方刑事犯罪,依法處理。二、政府全面改善社會治安已達初步成效,惟不法分子利用兩岸相隔現況實施跨境犯罪,致使警方追查不易,無法達到斷源拔根效果。為有效打擊跨境犯罪,本署遂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洽請大陸公安單位持續協助緝捕我方刑事(通緝)犯,本次順利將藏匿大陸地區之刑事(通緝)要犯循金門協議「馬尾-馬祖」管道遣返回臺依法追訴,兩岸警方成功再次合作打擊跨境犯罪,也成為未來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運作典範。三、此次兩岸警方充分規劃及溝通,終能遣返刑事(通緝)要犯歸案,過程縝密規劃,任務圓滿達成,對於兩岸共同合作打擊犯罪,又注入一劑強心劑,對治安維護工作亦有重大正面意義。本署再次重申打擊跨境犯罪不因藏匿地點而有所限制,未來將持續與大陸公安單位聯繫合作,以澈底剪除兩岸跨境犯罪不法分子。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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