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局偵九隊於今(95)年7月以來接獲民眾報案,發現有不明人士以知名品牌3C商品,包括大型液晶電視、筆記型電腦、數位攝影機、數位照相機、手機等為拍賣標的進行詐騙,經陳報黃局長茂穗知悉,鑑於國內正值全民反詐欺之際,不肖分子竟企圖藉由網路資訊的便捷性及隱匿性,一騙再騙形同網路金光黨,對於此等破壞網路正當使用秩序的違法囂張行徑,黃局長甚表重視與關切,特別指示偵九隊與臺北縣警察局樹林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蒐證查辦。(二)經查劉嫌和其前妻,現為男女朋友為玩樂花費、好逸惡勞心態,貪圖詐騙所得之暴利,犯案期間不斷更換上網網咖地點及匯款人頭帳戶,使用之大臺北地區網咖超過百家,企圖躲避檢警之查緝,幸賴專案小組全力投入警力,一一清查過濾相關上網地點,終能掌握關鍵跡證,當場在台北縣土城市一家網咖發現劉○鈞、謝○燕2嫌正在利用網路拍賣帳號進行詐騙,並起出作案用人頭提款卡、受害者筆記本等不法贓證物,始將其一舉查捕到案,解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避免受害情形持續擴大,在其犯案期間經查渠等所使用之金融帳號、手機門號等均是利用人頭申請;另劉○鈞、謝○燕等2嫌以一元或低價商品為標的,標下商品後即寫信予賣家,稱其為學生剛開始從事網拍生意需要良好評價,要求給予好評;賣家即給其良好評價,造成被害人誤信雅虎交易評價而被害,另有被害人發現嫌疑人疑似為詐騙而拒絕匯款,劉嫌甚至打電話予被害人稱其掌握其姓名、地址並予以恐嚇,心機沈重,手法相當之高明。(三)網路拍賣詐欺案件層出不窮,犯罪嫌疑人劉○鈞等2嫌等利用民眾撿便宜之心理,鬆懈買家之防衛心理,狠很的大撈一筆,已有百餘人受騙,受騙金額超過一百萬元以上;刑事局再次提醒熱衷網路購物的網友,應對針對賣家之歷史評價仔細評估,避免落入詐騙者互給好評的圈套並儘可能留存所有與賣方交易的各項資料,以維護自身之權益並奉勸於拍賣網站購買高單價商品之民眾,先三思而後行;無論是否曾經向賣家購買過貨品,銀貨兩訖之交易方式是最保險之方式。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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